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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支队采取十一项措施进一步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
【2009-06-30】 【作者/来源 / 】

为认真贯彻落实部交管局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加强夏季事故预防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推动规范执法示范活动深入开展,6月30日上午,南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召开了各科、所、队、校、指挥中心正职领导干部大会,对全支队进一步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李秋生支队长、刘小阳政委等在家的支队领导参加了会议。

会上,李秋生支队长首先总结了支队前一阶段开展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情况,充分肯定了各单位抓规范执法工作取得的成绩。他指出,部交管局决定从6月1日至11月30日在全国交警系统开展规范执法示范活动,并确定南宁市等32个城市为第一批开展规范执法示范活动的示范市。根据部交管局的统一部署,支队结合实际,于5月27日制定下发了《开展规范执法示范活动实施方案》,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开展好这项活动,以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和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全力以赴完成好部局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把支队的执法规范化建设提高到一个新的更高水平。为此,他强调,下半年执法规范化建设要抓好以下十一项重点工作:

一是建立执法培训长效机制。以建立健全长效法制培训教育机制为主要目标,抓好执勤执法和服务规范示范教学课件和 “小教官”队伍的建设,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培训教材和考核要求,推动民警培训教育的制度化、常态化,确保民警随时随地实现学有所教、学有所用,边干边学、边学边练,规范执勤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

二是规范交通管理法律文书的使用。启用全区新版《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法律文书》。组织民警加强对新法律文书的学习,严格按照《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的规定正确使用法律文书。将交通违法相关法律文书的制作和使用纳入支队执法质量考评范畴,9月份开展一次法律文书检查评比活动,确保法律文书差错率在2%以下。

三是贯彻落实公安部交通管理服务群众十项措施。十项措施中,有七项涉及车辆和驾驶人管理,两项涉及事故处理,一项涉及交通管理技术,目前支队已经落实的有七项,经过筹备从7月1日起可以实施的有三项,这三项分别是:驾驶人通过互联网提交体检证明、考试业务权限下放县级车管所、建立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人民调解委员会。车管所、事故科和科研所作为主要责任单位,要抓好贯彻落实,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让群众满意。

四是组建交通事故处理人民调解委员会。目前,支队已经与市司法局、财政局、保监会和中级人民法院协商一致,筹备成立南宁市道路交通事故民事损害赔偿人民调解委员会。支队各单位要积极支持配合,确保交通事故处理人民调解委员会发挥作用,最大限度地化解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五是加强交警队信息平台应用。以开展交警队信息平台信息采集录入百日会战为契机,进一步提高民警对交警队信息平台重要作用的认识,明确信息平台的应用重点是“定位、更新、查询、催办、监管、规范”,提高交警大、中队信息平台的使用率。

六是加强和规范交通协管员队伍管理。认真按照公安部《关于加强交通协管员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和《广西壮族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协管员管理暂行办法》,制定支队交通协管员管理规范,加强对协管员的教育管理,杜绝协管员违法违规问题。

七是开展交通肇事逃逸案件集中侦破工作。根据部局的统一部署,从7月1日起至9月底,支队要组织开展交通肇事逃逸案件集中侦破工作。事故科和各大队对未侦破的交通肇事逃逸案件组织一次全面清理,根据案件性质、侦破难度等进行分类,确定支队、大队挂牌督办的重点案件,认真制定侦破方案和侦破计划。要通过开展集中侦破工作,力争2009年以来发生的造成人员死亡的交通肇事逃逸案件侦破率达到80%以上。

八是完善队伍管理绩效考评制度。全面推行网上绩效考评工作,规范考评内容、程序和考评办法,实现绩效考评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并采取有效的奖惩激励措施,进一步激发民警的工作积极性,提高执法管理效能。

九是进一步扩大教育面,减少处罚罚款量。结合整治超标助力自行车和近期中央文明委到南宁市检查工作,下半年组织开展一次整治行人和非机动车专项行动,对行人和非机动车的交通违法实行警告教育为主,扩大教育面。要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适用口头警告轻微交通违法行为暂行规定》和支队《关于对若干轻微违法行为实施警告处罚不予扣车的通知》要求,对轻微交通违法行为以教育、警告为主。年内,全市交通违法教育量较上年增加10%,罚款处罚量减少10%以上。

十是进一步在全市推广“邻里交警”服务。要认真总结前一阶段开展“邻里交警”服务的经验做法,形成基本的流程、制度,在市区全面推行,进一步搭建警民沟通信息平台,在全区、全国形成品牌效应。

十一是开展机动车涉牌涉证违法行为集中整治行动。要以开展机动车涉牌涉证违法行为集中整治行动为契机,充分借助泛珠区域警务协作平台,落实好第三届泛珠交警警务协作会议上共同签署的《泛珠三角9+2城市公安交警部门联合查处机动车伪造、变造、挪用牌证违法行为协作协议》,减少机动车涉牌涉证违法行为,切实维护车主合法权益。

李秋生支队长最后要求,各单位全体民警尤其是领导干部要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把开展规范执法示范活动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紧抓好。要加强监督检查,落实领导责任,实行执法规范化建设每月小结和通报制度,制作目标任务分解和完成进度表,确保示范活动扎实有效推进,努力实现规范执法工作“成为全区先进典型,走在全国省会城市前列”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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